課程名稱 |
商務爭端解決 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 |
開課學期 |
104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陳玲玉 |
課號 |
LAW5138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579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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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1304 |
備註 |
授課主題: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-2 。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3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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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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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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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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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授課主題: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
1.本課程將以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經辦且可公開的法律個案為主軸,預計每兩週挑選一個個案,做為授課題材。
2.教師先介紹個案大要,並分析其事實爭點及所涉法律關係。
3.課程採取教師和學生互相提出觀點、腦力激盪的方式進行。
4.教授之重點在於傳授:如何在「善念」及「法理」兼備之下,解決商務紛爭,並贏取商場優勢。
5.陳玲玉律師將以上述方式授課,但會選擇與102-2學期授課時不同的案例。
6.陳玲玉律師針對其於102-2學期以「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」為課程名稱所教授的11個商務案例,已摘取其中9個案例交由圓神出版社出版「法理與善念-9個經典案例 看企業化危機為轉機」乙書,書中並摘錄部分同學(共54位)「學期報告」中的佳言作為「延伸觀點」,以分享商道、善道、與人生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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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1.宣揚善念:善念比法條更重要。欠缺善念的法律人,只是法匠,對社會?益不大。欠缺善念,即使在商場贏得一時,恐將遺憾未來。
希望藉由本課程,使學生養成:心存「善念」處事的習性。
2.洞悉法理:法律人必須洞悉法理,才有能力將硬性的法條,運用於複雜多變的商務世事。
本課程將時時提醒學生:不可拘泥於法條,而應洞察其背後之法理。
3.商場之道:「道」者,「方法」也,亦是「正當的事理」。
本課程之最終目標在於:從具體的商務個案中,傳授學生時時心繫「善念」及「法理」,並引導學生思考:如何以「善念」為經、以「法理」為緯,作為解決商務紛爭並屹立商場之「方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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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事先閱讀法律個案相關之公開資訊及法令,並整理自己的觀點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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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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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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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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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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