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商務爭端解決
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 
開課學期
104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陳玲玉 
課號
LAW5138 
課程識別碼
A21 M579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304 
備註
授課主題: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-2 。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3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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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授課主題: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
1.本課程將以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經辦且可公開的法律個案為主軸,預計每兩週挑選一個個案,做為授課題材。
2.教師先介紹個案大要,並分析其事實爭點及所涉法律關係。
3.課程採取教師和學生互相提出觀點、腦力激盪的方式進行。
4.教授之重點在於傳授:如何在「善念」及「法理」兼備之下,解決商務紛爭,並贏取商場優勢。
5.陳玲玉律師將以上述方式授課,但會選擇與102-2學期授課時不同的案例。
6.陳玲玉律師針對其於102-2學期以「善念與法理兼具的商道」為課程名稱所教授的11個商務案例,已摘取其中9個案例交由圓神出版社出版「法理與善念-9個經典案例 看企業化危機為轉機」乙書,書中並摘錄部分同學(共54位)「學期報告」中的佳言作為「延伸觀點」,以分享商道、善道、與人生之道。
 

課程目標
1.宣揚善念:善念比法條更重要。欠缺善念的法律人,只是法匠,對社會?益不大。欠缺善念,即使在商場贏得一時,恐將遺憾未來。
希望藉由本課程,使學生養成:心存「善念」處事的習性。
2.洞悉法理:法律人必須洞悉法理,才有能力將硬性的法條,運用於複雜多變的商務世事。
本課程將時時提醒學生:不可拘泥於法條,而應洞察其背後之法理。
3.商場之道:「道」者,「方法」也,亦是「正當的事理」。
本課程之最終目標在於:從具體的商務個案中,傳授學生時時心繫「善念」及「法理」,並引導學生思考:如何以「善念」為經、以「法理」為緯,作為解決商務紛爭並屹立商場之「方法」。
 
課程要求
事先閱讀法律個案相關之公開資訊及法令,並整理自己的觀點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